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2级学生校企(校)共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校企(校)共育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校企(校)共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研读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发布的《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和规范校企(校)共育学生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实习安全,严禁出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提及的禁止性事项。
各学院校企(校)共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制定内容详实、切实可行的《校企(校)共育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将方案的PDF文档(须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签字盖章)于2024年6月20日前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如涉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按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流程办理。
二、严格遴选共育单位
各学院应在校企(校)共育岗位实习开始前,采用多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校企(校)共育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职教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本专业校企(校)共育的具体做法与安排等,进一步提高全体学生的思想认识,主动支持,积极参与校企(校)共育工作。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校企(校)共育实习单位的考察评估和遴选,特别是与招生就业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资源,为学生推荐优质的校企(校)共育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单位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情况的考察,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不对口、简单重复劳动的岗位实习,坚决杜绝“为了实习而实习”的现象发生。
三、做好校企(校)共育实习备案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校企(校)共育岗位实习的备案工作,并在学生开展岗位实习前2周,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实习单位及协议备案清单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审核备案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信息表》(见附件)报教务处备案。涉及跨省实习的,需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企(校)共育学生实习备案清单》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2),经学校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在未完成备案工作前,各学院不得提前安排学生上岗实习。
四、强化校企(校)共育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校企(校)共育管理工作,完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实习指导“双导师”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强化学生指导和日常巡查,及时报送报送相关材料,准确掌握每位学生的岗位实习动态,确保校企(校)共育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学校教务处、质管处(督导室)将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专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发布的《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企(校)共育学生实习备案清单》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