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
为保障本学期期末教学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实际教学进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一)课程结束时间
1.全校各专、本科班级所有课程需在2025年6月29日(第十八周星期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并结束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
2.凡是教学运行表中设有“综合训育周(Z)”的班级,二级学院需分专业研究制定《综合训育周实施方案》,经学院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至教学工作平台。
(二)命题及考试安排
1.考核评价、命题及印制
(1)考核评价改革:各二级学院应深化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及教学评价改革,开展“实践教学短板调研”,梳理理论课占比过高、考核偏重笔试的课程清单,形成以实操能力为核心的教学评价改革方案(附课程清单及考核评价占比),重新构建以实际操作能力为中心的评价考核体系,并提交教务处。
(2)命题改革: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单独考试方法改革,实践性强的课程优先采用技能或实操考试。命题时需认真分析学情,确保考试内容、范围和难易度符合分类分层教学要求。
(3)命题管理:各学院要强化命题环节的管理,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核试题,落实保密制度。对把关不严、管理不善、试题质量问题或泄密事件,将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3〕122号)进行处理。
(4)试题印制与分发:按程序审批后的试题,由开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送至文印室印制。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人数领取试卷并分装,同时负责试卷的保管与保密。
2.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查课程考核:由开课程单位按要求自行规范组织,学生所在的学院配合协调。原则上随堂组织,考试形式灵活多样,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研究确定或由任课教师提出考核方案,报课程归属学院(教学部)批准执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课时。
(2)考试课程安排:课程归属学院负责命题,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考试。部分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考场与时间要求
(1)考场与监考:考生座位需间隔1座,普通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2人监考,大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3人及以上监考。
(2)考试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第十九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考试周未安排在第19周的按照审定后的教学运行表实施考试。各场次考试时间如下:
上午:9:00-10:30,10:40-12:10
下午:14:00-15:30,15:40-17:10
晚上:19:30-21:00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安排考试。
(3)部分课程考试安排:2023级选修班《高等数学》、2024级卓越班及选修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9日(十七周星期二至星期四)19:30-21:00,由教务处、通识教育学院统筹组织,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4.资格审核与成绩评定
(1)考试资格审核: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统计并严格审查和确认学生考试资格,缺勤达该门课程总学时1/3的学生,要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由学生班级所在学院的教学科汇总,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成绩评定与存档: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完成成绩评定与系统录入,并将考试归档资料按程序签字审核后交班级所属二级学院。各学院按专业、班级将试卷、课程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记分册、阅卷记录、考生签到册等规范存档备查,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年。
5.考试方案与资料提交
(1)考试组织与动员:各学院要研究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成立考试组织机构,安排巡考人员,召开考前动员会,组织师生学习考试文件,明确责任,严肃考风考纪。
(2)资料提交:各学院需在2025年6月29日前将教学评价改革方案、期末考试工作方案、综合训育周实施方案、取消考试资格名单(PDF版和Word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二、教学日志填写
填写教学日志是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它既是反映教师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状态的重要方式,也是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依据。各学院(教学部)教学科提醒任课教师依课表按时在教务系统中填写。教师须在2025年7月3日前完成本学期教学日志的填写,7月8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查看理论授课工作量。如有疑问,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7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的纸质件反馈教务处杨琴老师,以便核实更正。
三、教学任务安排
(一)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2023级、2024级2025-2026-1学期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7月30日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安排。
(二)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各校区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尽可能按校区固定上课教师,尽量减少教师特别是公共课教师交叉上课和多校区任课的情况。
四、岗位实习及实习支教工作
(一)开展校企共育的学院,要严格执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4〕84号),提前与合作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好《校企共育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第四、五学期的教学和考试安排工作。切实做好校企共育学生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督促学生下载“工学云”APP并注册绑定,按要求在“工学云”完成信息的填报,准确掌握每位参加校企共育学生的岗位信息和实习动态,确保校企共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持续做好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教师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数字媒体学院要做好2023级师范专业支教学生的遴选和带队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并做好未参加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安排工作。
五、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
(一)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20〕5号)文件要求,做好水电、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毒、防污染、危化品等安全检查,及时办理未用完危化品的入库交接手续,整理实验室、实训室(包括清洁卫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排除和记录工作。
(二)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实训室在教学、实习、实训运行过程中各类文档(包括《日常实践教学运行检查表》《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实验室、实训室使用记录表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各学院应利用假期安排专人开展仪器设备检修、保养与维护、调试等工作,并做好检修、保养与维护记录,同时做好实验、实习、实训耗材的采购工作,校外实习的联系工作,保障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2025-2026-1学期所开设的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课程任务,安排好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六、外聘教师管理
有关二级学院按照外聘教师管理规定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注重提升外聘教师教育艺术、课堂教学能力。2025-2026-1学期有外聘教师需求的学院,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19﹞86号)相关要求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交教务处124综合办公室。
七、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考核
有关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按照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考核要求,相关二级学院在2025年7月10日前,将讯飞人工智能学院、华为ICT学院、新华三芯云产业学院、融创数字产业学院、烹饪产业学院、中智研学猫产业学院、数字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的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考核资料交教务处124综合办公室。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