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在2016级部分专业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通知》(院字 [2017]90号)的文件精神,参加实践教学改革的学生涉及7个系部14个专业,约1100人。为加强实践教学改革的管理,将本次实践教学改革纳入顶岗实习管理的范畴。为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系(部)顶岗实习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
二、本次实践教学改革顶岗实习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7]23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三、参加实践教学改革的学生离校前,各系(部)代表学院与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并与《顶岗实习协议》一起归档保存;并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强调实习纪律、进行安全教育。
四、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督促学生到岗后一周内,通过网络或信函向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发回岗位落实情况、具体工作内容、企业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同时将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对于实习单位变更的学生,必须征得实习单位、学院、家长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变更实习单位,同时实习单位变更情况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五、加强专业对口排查。指导教师和辅导员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与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联系,再次确认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和校外指导教师等信息,准确掌握每位学生的顶岗实习岗位情况,对于专业不对口的学生,由系(部)提出解决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六、校内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在顶岗实习期间每月通过电话、网络与顶岗学生联系1次,掌握顶岗实习学生所有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
七、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部分吃苦精神较差、适应能力较弱、不适应顶岗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的学生,一定要准确掌握情况,每个月至少要通过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联系2次,了解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作好其思想稳定工作,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八、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每2周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交教务处128办公室(《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须由系(部)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九、加强对顶岗实习的检查。系(部)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制定顶岗实习外出检查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的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教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