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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的安排意见

发布者:教务处处领导 时间:2018-11-30 浏览数: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9年1月14 -18日集中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本学期课程结束时间         

按照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在2019年1月11日(第十九周星期五)前结束。

二、各类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一)实验、实训、公共选修及考查课程考试在2019年1月11日前结束。

(二)院抽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上午(第二十周星期一)。

(三)《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课程考试由课程归口系(部)协调组织安排,考试在2019年1月11日前结束。

(四)系(部)其它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14-18日(第二十周星期一下午至星期五)。

(五)各场次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8:30-20:30,各系(部)原则上按照学院规定的统一时间安排考试(所有考试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

三、学院抽考课程的安排

(一)按课程归口的原则,抽考的课程由该课程任务的教研室提供教材、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指定命题教师。

(二)2018-2019-1学期抽考课程

学生所在系

教学班

人数

课程名称

备注

电子电气工程系

17电技1

31

高频电子线路分析与实践

 

电子电气工程系

17电技2

30

高频电子线路分析与实践

 

电子电气工程系

17电技3

30

高频电子线路分析与实践

 

电子电气工程系

17电技4

32

高频电子线路分析与实践

 

管理系

18财务1

38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财务2

39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电商1

41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电商2

39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物流1

41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物流2

43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物流3

41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物流4

43

管理学基础

 

管理系

18营销

32

管理学基础

 

机械工程系

18机器人1

42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系

18机器人2

42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系

18机制1

34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系

18机制2

33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系

18模具

34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系

18数控1

46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系

18数控2

35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系

18数控3

36

机械工程材料

 

计算机科学系

18软件1

47

C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科学系

18软件2

49

C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科学系

18软件3

49

C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科学系

18软件4

49

C语言程序设计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7工造1

45

建筑设计与构造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7工造2

45

建筑设计与构造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7工造3

44

建筑设计与构造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7工造4

48

建筑设计与构造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7建筑1

39

建筑设计与构造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7建筑2

43

建筑设计与构造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7建筑3

41

建筑设计与构造

 

汽车工程系

18汽营

43

汽车机械基础

 

汽车工程系

18汽运1

27

汽车机械基础

 

汽车工程系

18汽运2

30

汽车机械基础

 

汽车工程系

18汽运3

31

汽车机械基础

 

汽车工程系

18汽运4

28

汽车机械基础

 

外语系

17英教1

35

教育学

 

外语系

17英教2

35

教育学

 

外语系

17英教3

36

教育学

 

外语系

17英教4

35

教育学

 

外语系

17英教5

42

教育学

 

外语系

18英教1

40

综合英语(1)

 

外语系

18英教2

42

综合英语(1)

 

外语系

18英教3

41

综合英语(1)

 

外语系

18英教4

43

综合英语(1)

 

文化传播系

17语教1

44

教育学

 

文化传播系

17语教2

43

教育学

 

文化传播系

17语教3

45

教育学

 

文化传播系

17语教4

44

教育学

 

文化传播系

17语教5

44

教育学

 

文化传播系

17语教6

43

教育学

 

文化传播系

18小教1

46

汉语基础(1)

 

文化传播系

18小教2

46

汉语基础(1)

 

文化传播系

18小教3

46

汉语基础(1)

 

文化传播系

18小教4

45

汉语基础(1)

 

文化传播系

18小教5

47

汉语基础(1)

 

文化传播系

18小教6

46

汉语基础(1)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7数教1

30

教育学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7数教2

31

教育学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7数教3

30

教育学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7数教4

36

教育学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8数教1

30

数学分析(1)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8数教2

31

数学分析(1)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8数教3

30

数学分析(1)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18数教4

36

数学分析(1)

 

(三)监考老师及阅卷安排

监考老师由教务处根据监考需要提请各系(部)选派。院抽考课程采取集中阅卷,各系(部)根据课程和试卷量选派阅卷老师,阅卷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系(部)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监考教师和阅卷教师名单交教务处吕颖老师处。

四、系考务组织及考室分配

(一)考务组织要求。学院和系(部)要分别成立考务组织机构,切实负责本级考试课程的考务组织工作,保证顺利完成本次考务工作。各系(部)根据教室资源和本部门老师人数合理安排考试时段和监考老师,普通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2人监考,大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3人以上监考。

(二)系(部)考室分配。为合理安排考试,充分利用考室资源,根据各系学生人数确定考室分配方案。各系要根据学生人数和考室座位数,合理安排考试,各系(部)之间可协调使用考室。

系别

教室数

考室名称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12

B501

B502

B503

B504

B505

B506

B507

B508

B401

B402

B403

B404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8

B301

B302

B303

B304

B305

B306

B307

B308

 

 

 

 

管理系

8

B201

B202

B203

B204

B205

B206

B207

B208

 

 

 

 

汽车工程系

8

C501

C502

C503

C504

C505

C507

A301

A302

 

 

 

 

机械工程系

7

C401

C402

C403

C404

C405

C407

A303

 

 

 

 

 

电子电气工程系

8

C301

C302

C303

C304

C305

C307

 B309 

A201

 

 

 

 

计算机科学系

6

C201

C202

C203

C204

C205

C207

文化传播系

18

B101

B102

B103

B104

B105

B106

C101

C102

C103

C104

C105

C107

A401

A402

A403

A501

A502

A503

外语系

6

B405

B406

B407

B408

 D101 

  D201 

艺体系

8

B109

B107

B108

A101

A102

A103

A202

A203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命题要求。教学要求相同、课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套试卷,考试内容应以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技能为主,并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命题。每门课程出A、B两套试题,题量适中(统一使用学院公布的试卷模板),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做好考试资格审查。各系(部)和任课教师要严格审查和确认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学生的考试资格,并于2019年1月4日前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在课堂上宣布或通知到学生本人,并书面通知学生所在系(部)教学干事,由学生所在系(部)报教务处备案。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系、部应在考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考试动员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监考员守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等),严肃考风考纪,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学生必须携带持身份证(在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盖鲜章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杜绝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及时做好成绩登录和报送工作。考试结束七日内,任课教师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课程成绩表”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班级所属系。各系按专业、班级将试卷、课程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记分册、阅卷记录、考生签到册等存档备查,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年。班级所属系按专业、班级收齐课程成绩表(一份)报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五)密切家校联系。学期结束后,辅导员或班主任应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信函等多种形式向家长通报学生考试成绩、学分获取、奖励惩罚等情况;对学习有困难、学分获得不足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会同家长研究帮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