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
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7月18日院长办公会精神,决定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开展2017级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教学安排
将2017级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时间由人才培养方案第六学期调整至第五学期,第五学期的课程整体调整至第六学期执行,上述专业据此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确定顶岗实习岗位
按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相集合的原则,学生自主确定顶岗实习单位,2019年9月3日前将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接收函”邮寄至所在系(部),不能自主确定顶岗实习单位的,由学院集中安排实习。需集中安排实习的,系(部)汇总名单于2019年8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训科,学生按学院开学时间回校报到。
三、制定工作方案
系(部)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学生顶岗实习检查方案,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强化顶岗实习管理
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教学环节,请相关系(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7〕23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指导和检查,确保实习质量和实习安全。
五、其他事项
1.上述专业学生第四学期课程补考延至第六学期;
2.上述专业除需要学院集中安排实习的学生外,第五学期不再回校报到;
3.顶岗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具体时间周期以实习学校校历为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