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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报送2020-2021-1学期教学运行表的通知

发布者:实践科科长 时间:2020-07-10 浏览数:

关于报送2020-2021-1学期教学运行表的通知

各系(部):

2020-2021-1学期学院院历已确定并发布在校园网上,教务处实训科根据学院院历制定2020-2021-1学期教学运行表格式,请各系(部)执行下载,并根据学院审定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完成教学运行表中的内容(2020级新生的教学运行表待学生入校后制定)。

1.由于疫情影响,2018级、2019级部分专业学生2019-2020-2学期未返校,相应的实践教学未进行,这部分实践教学将平移至2020-2021-1学期进行。这部分实践教学在新的运行表中的实践教学名称后面加上“(平移)”。

2.本期的实践教学如需在院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加上“(院外)”;理实一体(理论)课程占专用周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加上“(理实一体)”。

3.2018级部分校企共育专业需在7月或8月返校完成教学任务,应单独制定(2020-2021-1)学期教学进程表(校企共育),其周次的起止时间,由各系根据学生的返校时间,自行填写。考试周的安排由系自行确定。

4.每学期最后一周为考试周,学院组织期末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一律不安排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和顶岗实习除外)。(说明:根据校历2020-2021-1学期共19周。按照学院要求,凡19周及以内学期不安排复习周,20周及以上学期安排复习周。)

5.各系(部)汇总运行表后,分管实践教学的系(部)领导组织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和管理人员、教学干事审议,仔细对照通知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逐项清查,确保按照要求完成,课程名称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课程名称前编码使用规范统一(如“C1XXX”),确保所有实践教学课程无错漏。

6.各系(部)应在2020年8月25日前,将审议通过的教学运行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003150162 @qq.com)。请注意,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

7.实训科校对无误后,调整文档格式返给系(部),系(部)以此为准打印纸质材料,系(部)领导签字。最后交教务处实训科(注意:各教学系(部)只在“系部”二字后手写“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审核系部主任亲笔签名”,不盖章)。

 

专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1学期教学运行表(格式)

附件2(2020-2021-1)学期教学进程表(格式)-校企共育

 

教务处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