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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申报工作暨推荐省级示范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0-09-17 浏览数: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52 号)精神,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启动 2020 年“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附件中《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要求每个有专业的系(部)必须申报一个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个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二、认定原则

由我院教务处、思政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认定。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请各系(部)于 2020 年 10 月 10日前,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思政课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表 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附表 4)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刘代友老师处,电子版交邮箱地址:363820711@qq.com。并将申报示范课程的电子教案(教学演示 PPT 不少于 30张)、视频资料(10 分钟左右的本课程课堂教学微视频 3-5个),以及其他类型申报支撑材料等上传至学院教学云平台(                                                 https://scvtc.xuetangx.com/#/home),并在相应《申报汇总表》中填报网址链接。

四、评奖

学院将组织思政部及相关专家评审,按照申报项目的50%评奖,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相应示范项目(1个课程思政示范业、4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个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奖励办法按照川职院人字2015]10号文件进行。

 

附件: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课程、团队申报文件及附件

 

 

 

 

 

 

                                 教务处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