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在2019级部分专业中推行实践教学改革。为做好本次实践教学改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时间调整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师范生顶岗实习凉山州支教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9〕310 号)文件精神,2019级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将在2021年秋季学期承担顶岗实习支教任务,因此需将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顶岗实习时间调整到第五学期,第六学期返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
2.“校企共育”
学院鼓励各系(部)在2019级非教师教育专业中积极探索“工学交替”、“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企业全程参与的“工学结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
二、相关事项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各系(部)应根据本次“工学结合、校企共育”实践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修订参加实践教学改革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点应在顶岗实习前必修课程的调整方面;“工学结合、校企共育”应与合作企业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2.岗位落实
各系(部)应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所掌握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资源,为参加实践教学改革的学生推荐实习单位,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对口单位参加实习。
3.实践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
参加本次实践教学改革的教学系(部)应成立2019级实践教学改革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各专业“工学结合、校企共育”实施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等,并于2021年5月底前交教务处审核后报学院审定执行,同时应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共育协议。
三、实践教学改革的管理
请相关系(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学院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管理,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本次实践教学改革的质量和安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