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按国资处的通知,有一笔政府采购资金(专付资金),大约400万元需在2021年使用。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设备、软件建设。为了用好这笔资金,请有意愿的系(部、中心)根据本系(部、中心)的实际情况,在前期申报2021年实训室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申报实训室建设项目。由于时间紧,请有意愿申报的系(部、中心)在2021年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名称、购买设备名称等)报送教务处实训科,教务处汇总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经学院研究、审定后,再按照2020年9月2日《关于报送2021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和2020年11月23日《关于报送2021年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专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