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期重修报名信息发与你们(见附件,教学科已按课程归口原则将任务分配至各部门),请根据分配的辅导任务及时安排辅导(勿改格式,辅导安排应在4月23日前完成),同时在系(部)公布。并于3月23日前将重修辅导安排表发至邮箱9067112@qq.com。如课程归口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学科处理。
上学期重修辅导已完毕,各系(部)应认真审核教师填报的重修辅导任务工作量,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5月1日前发至邮箱9067112@qq.com(邮件名称为:“20-21-1学期**系重修课时”,注:1.实际工作量不乘系数;2.组班辅导的须提提供授课日志和签到单)。
教务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