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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20-2021-2学期期末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1-07-06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临近结束,现就学期末实验室、实训室相关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20〕5号)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包括水电安全、防火防盗、放破坏、防毒、防污染、危化品安全等),及时办理未用完危化品的入库交接手续;整理实验室、实训室(包括清洁卫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排除和记录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实训室在教学、实习、实训运行过程中各类文档资料(包括《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各系二级学院应利用假期安排专人开展仪器设备检修、保养与维护、调试等工作,并做好检修、保养与维护记录,同时做好实验、实习、实训耗材的采购工作,保障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2021-2022-1学期所开设的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课程任务,安排好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五、各二级学院应在2021年8月28日前作好2021-2022-1学期开学准备,包括:实验室(实训室)的清洁卫生、仪器设备的检查、实训实习耗材准备、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和记录等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