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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1-09-27 浏览数:

各学院、各基层推荐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的对象

参加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列的老师。

二、开展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的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三、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的形式和内容。

测试采用各学院交叉测试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选定3-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测试组,对被测试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测评。联络人为各学院教学干事。

测试的内容为:

1.检查课堂教学开展情况。各学院负责通知参评教师携带上学期和本学期听课记录本、作业布置和批改记录、电子教学资源、信息化课堂活动开展记录。测试组查阅以上资料,评判课堂教学开展效果。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课堂教学诊改情况。各学院负责通知参评教师携带2020年以来,3个学期的课堂所有教学诊改报告(每个学期每个教学任务或每学期每门课程为1份报告)。测试组查阅以上资料,评判教师对课程教学是否进行有效诊断和改进,同一门课程前后学期教学效果是否有改善。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测试组可提前熟悉诊改报告内容,参考网址为https://jwc.scvtc.edu.cn/jwzx/xwdt.htm

测试组完成上述两项测评后,集中讨论、综合评定教师的最终测试结果,填写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结果表(附件),签字学院章后,10月15前交教务处教学科。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四、特殊情况

1.获得“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月’活动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奖项的课程负责人直接评定为“优”,请向测试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测试组在结果表中填写“优”。

2.获得2021年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奖项的成员直接评定为“优”,请向测试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测试组在结果表中填写“优”。

3.2020年以来,没上课的教师请于9月30日前报教学科,学院督导室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测评。

五、交叉测试分组表


测试组所属学院

被测试教师所属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数字经济学院

汽车技术学院

文化旅游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运动与健康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能源化工学院

数字经济学院

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文化旅游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汽车技术学院

运动与健康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

能源化工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教务处

2021年9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