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基层推荐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的对象
参加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列的老师。
二、开展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的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三、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的形式和内容。
测试采用各学院交叉测试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选定3-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测试组,对被测试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测评。联络人为各学院教学干事。
测试的内容为:
1.检查课堂教学开展情况。各学院负责通知参评教师携带上学期和本学期听课记录本、作业布置和批改记录、电子教学资源、信息化课堂活动开展记录。测试组查阅以上资料,评判课堂教学开展效果。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课堂教学诊改情况。各学院负责通知参评教师携带2020年以来,3个学期的课堂所有教学诊改报告(每个学期每个教学任务或每学期每门课程为1份报告)。测试组查阅以上资料,评判教师对课程教学是否进行有效诊断和改进,同一门课程前后学期教学效果是否有改善。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测试组可提前熟悉诊改报告内容,参考网址为https://jwc.scvtc.edu.cn/jwzx/xwdt.htm。
测试组完成上述两项测评后,集中讨论、综合评定教师的最终测试结果,填写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试结果表(附件),签字学院章后,10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四、特殊情况
1.获得“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月’活动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奖项的课程负责人直接评定为“优”,请向测试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测试组在结果表中填写“优”。
2.获得2021年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奖项的成员直接评定为“优”,请向测试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测试组在结果表中填写“优”。
3.2020年以来,没上课的教师请于9月30日前报教学科,学院督导室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测评。
五、交叉测试分组表
测试组所属学院 |
被测试教师所属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电子工程学院 |
数字经济学院 |
汽车技术学院 |
文化旅游学院 |
智能制造学院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
运动与健康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能源化工学院 |
数字经济学院 |
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
文化旅游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电子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汽车技术学院 |
运动与健康学院 |
智能制造学院 |
能源化工学院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
教务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