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川职院人字〔2010〕35号),规范青年教师“传帮带”相关工作,现就青年教师“传帮带”申请、考核资料规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传帮带”申请工作
(一)申请应提交材料
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传帮带”情况汇总表(二级学院为单位);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传帮带”审批表;
3.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在帮带教师指导下进行并审定、签字);
4.青年教师工作计划(在帮带教师指导下进行并审定、签字);
5.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划(二级学院负责人审定并签字)。
(二)相关材料的要求
1.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自我分析、职业认识、发展目标、未来3-5年的成长计划(结合学校需要)、专业成长途径、发展措施及策略等。
2.青年教师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思想修养、业务素质、教学能力;研究职教理论、职教方法;参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撰写学期授课计划、课题教案;听课(每学期听指导教师的授课不得少于20节;此外,还应听其他教师(包括别的年轻教师)的授课不少于2次;听课必须做听课记录)、学期提交接受指导总结、教研活动、申报科研课题和教改项目、各类评优获奖目标等。
3.指导教师工作计划:指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教师素养、职业道德、教学规范、教学技能、教学文件、教学组织、教学改革;职业发展规划制定;每期指导总结等。教学指导具体就包括(1)检查、指导青年教师的教案和备课情况;(2)每学期对青年教师的听课不得少于18节(青年教师没有教学任务的除外),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3)指导青年教师组织课堂教学,做好课堂教学各环节的工作;(4)审核青年教师所命试题,抽查批改后的试卷;(5)指导青年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科研指导具体包括:(1)指导和协助青年教师申报院立科研课题和教改项目;(2)积极带领青年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课题,如果研究方向相同,条件允许,要吸纳青年教师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3)协助和指导青年教师发表成果,并积极参与各种成果评优活动;(4)及时向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和科研的最新动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带领青年教师参与各种学术活动;
二、“传帮带”考核工作
(一)考核应提交材料
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传帮带”考核表;
2.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公开课)材料:相应教案、评课记录(所有听、评课老师签名);
3.青年教师每学期“传帮带”工作总结(对标工作计划撰写);
4.指导教师每学期“传帮带”工作总结(对标工作计划撰写);
5.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记录;
6.指导教师每学期听课记录;
7.其它指导材料:如科研(课题、论文等)、入党思想汇报(如有)。
三、其它
1.以上相关要求从本学期开始严格执行;
2.本期已提交了“传帮带”申请和考核资料的学院,请对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于10月15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和人事教师处审核。
人事教师处、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