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9级学生(除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已进入顶岗实习阶段,为保证顶岗实习安全和顶岗实习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就2019级学生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顶岗实习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规范管理
各学院认真组织研读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见附件1),并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学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7〕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
顶岗实习前,各学院务必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明确实习任务,强化实习安全,周密部署各项工作,规范填写《顶岗实习动员记录表》(需学生代表签字),代表学院与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各学院应充分利用QQ、微信等现代通信手段,进一步强化顶岗实习过程中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四、加强顶岗实习资料管理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均应与顶岗实习单位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并将签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顶岗实习协议样本见附件2)寄回学院,学院落实专人负责资料(包括《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分散顶岗实习申请表》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教务处将在2022年4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报检查情况。同时提醒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须领取《毕业实习考核表》(非师范专业每人2份、师范专业每人3份)和《顶岗实习手册》(师范专业每人1本),并在规定的时间寄回学院。《顶岗实习手册》和1份《毕业实习考核表》由各学院归档保存。
五、及时掌握学生顶岗实习动态
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督促学生到岗后一周内,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向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反馈岗位落实情况、具体工作内容、企业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同时将顶岗实习信息录入新的教务管理系统中(顶岗实习信息录入方式已在相关QQ群通知,各学院可用教学科科长账号查看学生顶岗实习信息录入情况(实习管理-自主实习申请-实习单位查看))。同时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主动与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联系,再次确认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和校外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与教务管理系统上登录的信息比较,准确掌握每位学生的顶岗实习动态和专业(或实习岗位)是否对口等情况。
六、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指导与管理
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辅导员或班主任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安全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主动与企业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及稳定工作。每个月至少要通过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每一位学生联系2次,了解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协助学生处理好与企业和学院的关系,并作好记录。
七、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
各学院须按规定报送以下信息、材料:
1. 顶岗实习联系学生记录表
辅导员或班主任作好联系顶岗实习学生记录,填写顶岗实习联系学生记录表,并及时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及时报送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小组。顶岗实习联系学生记录表由学院存档备查。
2. 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
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小组及时汇总处理辅导员或班主任报送的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并及时处置,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以便及时准确掌握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对于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处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上必须注明异常情况处置办法、结果、顶岗实习情况是否正常等)每2周上报1次。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告表》的系(部),教务处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3.顶岗实习学生信息填报
按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7〕23号)文件规定,学院应报送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及顶岗实习单位信息,此信息以新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登录的信息为准,各学院务必落实专人督促学生及时录入顶岗实习信息。教务处每周1次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报学生录入信息情况,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4.集中实习学生名单
对于未找到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各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返校,由学院作下一步安排,同时将名单及下一步安排报送教务处备案。
八、加强顶岗实习的检查
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的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特别是针对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六不得”现象、专业不对口现象和顶岗实习安全、疫情防控等进行专项检查。
九、及时开展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按照学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7〕23号)文件规定,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于2022年7月5日前向教务处报送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以及辅导员或班主任的顶岗实习指导工作总结。
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职业性,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顶岗实习安全和顶岗实习质量。
专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