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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2-04-29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专项行动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室安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导,将专项行动要求宣贯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并做好相关记录,切实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二、对涉及危化品尤其是管制类危化品的重点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同志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学校将根据专项行动要求,适时组织检查并通报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对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安全问题的,将按有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教务处

                               2022年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