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进程,现对本学期期末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望遵照执行。
一、2021-2022-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一)课程结束时间
按照教学运行表安排,全校各年级各班级(含本科班)的所有课程须在2022年6月24日(第十八周星期五)前结束,并完成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
(二)拟题及考试安排
各学院要按照5月31日质量管理处、督导室 教务处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期末考试内容专项督导的通知》做好考试复习周的复习指导工作。
1.各学院要积极探索考试方法改革,倡导实践性强的课程采用技能考试或实操考试;在拟定试题时,要认真分析学情,考试内容和范围、难易度体现分类分层教学和考核要求。
2.各学院要加强拟题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审批程序,落实保密制度,凡把关不严格,试题质量差,或出现失密现象的,将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均由负责考试组织的二级学院教学科在新教务系统进行排考和通知。全校各年级各班级本学期所有考试须在第20周(7月7日前)完成。
4.考查课程的考核由开课程单位按要求自行规范组织,学生所在的学院配合协调。原则上随堂组织,考试形式可灵活多样,具体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研究确定或由任课教师提出考核方案报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门)批准执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课时。
5.考试课程的考试及考场安排由课程归属学院(部门)负责,学生在的学院协助完成。间隔1座安排考生座位,每个考室原则上不少于两名监考老师,大考场应适当增加监考老师。高职扩招专业的期末考试组织形式由各二级学院确定并制定方案,报教务处后实施。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和扩招专业考试方案报教务处汇总统一发布实施。
6.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任课教师统计并严格审查和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凡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各门课程取消考试格学生名单由学生班级所在学院的教学科汇总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名单于2022年6月24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7.各学院要成立考试组织机构,落实巡考人员安排,并在考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考试动员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责任,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
8.各学院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9.任课教师务必于考试结束7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打印的“课程成绩表”按程序签字审核后,交班级所属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按专业、班级将试卷、课程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记分册、阅卷记录、考生签到册等规范存档备查,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年。
二、教材征订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选用、征订2022年秋季学生教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2022秋季学期教材的选用工作。教材选用须符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程序审核、公示后于6月20日前通过教学工作平台上传《2022年秋季学生教材征订表》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与征订审核表》。
三、毕业生工作
1.各学院须在6月1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技能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合格名单上传,并严格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初审,若需调整毕业条件的,须严格履行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手续。
2.毕业生档案组档
毕业生档案组档工作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须切实履行审核、鉴定职责,严把质量关,确保毕业生档案的要件齐全,材料规范。须严格执行“毕业生档案材料要件及相关要求”(见教务处网页“办事指南”),6月29日前完成2022届毕业生组档工作并移交教务处统一派遣,未组档完成的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3.学费催缴
各学院要根据财务国资处提供的毕业生欠费名单做好欠费催缴工作。
4.毕业证发放
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29日,由各学院教学科安排人员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并组织发放。
5.毕业生重修
各学院须在6月30日前完成2022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一次重修辅导、考试和成绩登录。此批重修合格达毕业条件的学生,7月初发放毕业证。
四、教学任务安排
各学院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2020级(除校企共育专业外)、2021级2022-2023-1学期教学任务,并落实任课教师,按程序签字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教务处。
五、校企共育工作
1.参加校企共育的学院,要提前与合作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好《校企共育实施方案》,并统筹做好第四、五学期的教学和考试安排工作。切实做好校企共育准备工作,保证每名学生都能按期进入校企共育企业开展实践环节。参加校企共育工作的学生在离校前,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毕业实习考核表》。
2.教师教育学院要按要求做好2020级参加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遴选工作,未参加实习支教的学生按教学安排参加学习。
六、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
1.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20〕5号)文件要求,做好水电、防火防盗、放破坏、防毒、防污染、危化品等安全检查,及时办理未用完危化品的入库交接手续,整理实验室、实训室(包括清洁卫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排除和记录工作。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22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的要求,对照省厅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反馈的安全隐患问题,逐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一条报送一条),并于2022年8月5日前报送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3.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实训室在教学、实习、实训运行过程中各类文档(包括《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各学院应利用假期安排专人开展仪器设备检修、保养与维护、调试等工作,并做好检修、保养与维护记录,同时做好实验、实习、实训耗材的采购工作,保障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2022-2023-1学期所开设的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课程任务,安排好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教务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