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安全工作视频会的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做实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实验实训室财产安全,确保安全、正常开学,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有关实验实训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师生提供最安全、最阳光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二、安全检查的范围
各二级学院所属的实验实训室、库房、保管室、杂物间等,重点是用电、防火及危险源和危化品安全。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级学院自查: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的实验实训室、库房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填写《2022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实验室安全检查)》(见附件)。对于不能及时整改或二级学院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学校提供支持。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2年8月28日前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将《2022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实验室安全检查)》(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训科。
学校专项检查:由学校领导带队,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各二级学院现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并了解各学院自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以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为契机,切实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专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