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全校同学:
根据学校2023-2024-2学期开学工作总体要求,现将开学教学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1.全校师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有序返校,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并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
2.本期正式行课时间为2月28日(星期三)。各学院要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上课,严格课堂考勤,并做好缺勤学生的反馈和跟踪工作。
二、开学准备工作
1.各学院提前做好教学运行安排,科学编制教学运行表,并及时报批发布执行。
2.各学院在2月26日前做好学生返校上课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教学资源保障工作。
3.教务处于2月24日开放课表查询,各学院专业教研室主任(即课表负责人)要在24日18:00前检查核对各班级课表,若课表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邓怡老师处理。2月26日正式发布全校课表,请各学院通知教师、班级自行查看、打印课表。
4.各学院在开学前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讲义、PPT以及使用的教材和电子资源等。每门课程任课教师开学时备课量不少于两周的教学任务量。
5.各学院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条件准备和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实训室、实训中心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好仪器、设备检查,确保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且无安全隐患;做好实验实训耗材的准备,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6.各学院要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要适时安排顶岗实习专项检查,要全面、准确掌握学生在岗实习情况,并做好学生在岗情况统计,定期向教务处实训科报备。
7.根据《关于学生教材供应方式变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川职院教字[2023]10号)文件精神,学生课程教材采取线上选书付款、线下集中领取的方式。必修课程必须使用教材,各学院要引导、督促学生及时选购教材。
8.涉及企业方教师上课和指导的产教融合项目,须企业方出具单位推荐意见(主要包括任课教师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内容),二级学院组织企业方教师试讲,听课组出鉴定意见并签名,二级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涉及产教融合项目的学院在2月28日前将本期教学任务表交教务处报备。
9.信息化中心要在2月26日前做好教学场所网络线路、多媒体等相关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使用。
10.基建后勤处要做好教室桌椅、灯具、风扇等的检修工作。
11.学生工作部(处)要牵头督促做好教室清洁卫生的打扫工作,确保上课环境干净、整洁。
12.质量管理处、督导室、教务处要做好开学教学检查的相关安排和准备,加强开学检查力度,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教学检查工作
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具体按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印发的《教学检查方案》执行。
四、其它工作安排
1.申请对2023-2024-1学期期末成绩复核的学生在开学第一周内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申请登记,由二级学院汇总报教务处。
2.2023-2024-1学期课程补考、缓考于开学第二周完成,请各课程归口学院教学科在3月4日前将补考、缓考安排报送教务处李文剑老师处,3月15日前完成成绩系统录入。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管理办法》(教字〔2022〕8号)文件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学期课程重修和考试,于开学第三周启动网上报名和缴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有专业调整愿望的2023级学生,期末成绩在专业成绩排名前10%且符合专业调整原则的可申请调整专业,调整专业在开学第二周受理和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提前组织召开部门开学工作会议,确保每位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熟知学期教学任务和班级教学进程安排,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端正学生学习态度,培育优良教风学风,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教学值周安排,值周人员每天须到教学现场检查、记录教学情况,及时报告、处理教学中的突发和异常情况。
教务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