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教学处关于“五一”假期前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有关工作提示>的函》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实习专项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参加2024年校外实习(含顶岗实习)的所有专业学生。
二、自查时间
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
三、工作要求
(一)排查实习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实习问题。
严格对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的规定,全面排查在实习过程中,是否有违反《规定》和《办法》的现象发生,特别是在“五一”假期期间,是否有违规加班等问题出现。同时,各学院督促实习单位严格遵守国家休息休假的规定,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在实习过程中,各学院应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违规实习、违规加班等问题,立即向教务处报告,并立即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告教务处。
(二)畅通实习违规问题投诉通道。
各学院在“五一”假期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并向学生公布学院实习投诉电话,同时应确保实习投诉电话保存畅通,引导学生和家长通过投诉电话反映问题。如遇问题科学处置,避免引发舆情,同时将处置情况反馈教务处。
(三)建立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
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实训期间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切实保护学生权益;全面落实实习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的要求,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并做好学生思想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自即日起启动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遇有重要情况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学院务必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要根据“五一”假期前后特点,制定实习实训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门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专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