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本学期开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2025-2学期开学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筹备学期开学实践教学工作
各学院(教学部)要督促相关人员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1.清洁卫生:对实验室、实训室、实训中心等场所进行全面的清洁,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2.设备检查:全方位检查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能正常运行且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3.耗材准备:充分准备好实验实训耗材,保障教学需求得到满足。
4.人员安排:提前做好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安排,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实验(训)室安全检查以各学院(教学部)自查为主要方式,由各学院(教学部)院长(主任)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的实验实训室、库房、保管室、杂物间等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排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深度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2.台账记录: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2024-2025-2学期开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台账记录表》,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以及整改责任人。
3.危险化学品管理:拥有危险化学品的二级学院,必须彻底清查本学院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数量,认真识别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特别是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危险爆炸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台账,切实做到数量清楚、情况明晰、管控严格。
4.整改要求:对于无法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必须深入分析未能及时整改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现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明确隐患整改监控人。
三、完成工作时间与报表要求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依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2024-2025-2学期开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台账记录表》(见附件,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可传扫描件),于2025年2月27日17时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28)赵鹏处(含电子版)。
专此通知。
附件:2024-2025-2学期开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台账记录表
教务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