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五一”假期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务必强化风险意识,将安全置于首位,全力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维稳工作。
二、扎实推进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各学院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督促开展全面、精准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立行立改,压实隐患整改责任,实现举一反三、闭环管理。
各学院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自查,立行立改,不留隐患。如本学院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隐患整治全面彻底,有效防范实验实训室安全事件发生。同时,需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2,简称《汇总表》),并于2025年4月30日将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扫描件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各学院检查过程及发现的隐患应留存图片资料,注明详情,存档备查。
三、“五一”假期实验实训室使用要求
“五一”假期仍需使用实验实训室开展实践教学的,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实验实训室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必须安排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并对使用人员及教师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要安排专人管理。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在打扫卫生后,要做好断水、断电、断气以及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
四、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保卫处、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检查安排
教务处将于4月29日、30日组织专人到各学院进行检查。
专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