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级(含21五年制、22本科班)学生校企共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校企共育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校企共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研读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发布的《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川教〔2024〕28号)(附件1)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4〕84号)(附件2),强化和规范校企共育学生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实习安全,严禁出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提及的禁止性事项。
各学院校企共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制定内容详实、切实可行的《校企共育实施方案》,方案中过程管理与应急预案要详实具体,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将方案的PDF文档(须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签字盖章)于2025年8月5日前传至419473542QQ邮箱。如涉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按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流程办理。
二、严格遴选共育单位
各学院应采用多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校企共育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职教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本专业校企共育的具体做法与安排等,进一步提高全体学生的思想认识,主动支持,积极参与校企共育工作。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校企共育实习单位的考察评估和遴选,特别是与招生就业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资源,为学生推荐优质的校企共育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单位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情况的考察,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不对口、简单重复劳动的岗位实习,坚决杜绝“为了实习而实习”的现象发生。
三、做好校企共育实习备案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校企共育岗位实习的备案工作,并在学生开展岗位实习前2周,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实习单位及协议备案清单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审核备案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信息表》报教务处备案。涉及跨省实习的,需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育学生实习备案清单》(附件3)上报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在未完成备案工作前,各学院不得提前安排学生上岗实习。
四、强化校企共育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校企共育管理工作,完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每位岗位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联系),杜绝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实习指导“双导师”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强化学生指导和日常巡查,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进入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启动计划,按照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在河东校区厚德楼316室培训会要求和参照《关于切实做好2025届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jwc.scvtc.edu.cn/info/1031/3882.htm等实施管理(督促校企共育学生每天在系统签到),准确掌握每位学生的岗位实习动态,确保校企共育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暂未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计启动划的学院(注:9月20日前应全面启动计划),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4〕84号)相关要求,学院应将过程管理,指导老师、辅导员联系学生情况等材料汇总,以备查。
五、工作要求
学校教务处、质管处(督导室)、安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纪委办等将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联合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专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育学生实习备案清单
教务处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