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全校同学: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生报到及行课时间
(一)全校师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有序返校。各学院须认真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及返校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
(二)在校班级自9月15日(星期一)起正式按课表行课。各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到课、严格考勤,并及时跟踪反馈学生缺勤情况。
(三)2025级新生按学校通知时间报到。各学院应按要求做好迎新准备工作,安排专人(教职工)现场核验身份并提供专业咨询;新生自9月22日(第二周星期一)起正式上课,各学院应提前落实教学安排与相关指导。
二、开学准备工作
(一)教学资源保障:各学院须于9月13日前完成对实验室、实训室、机房及教学耗材的核查,确保“室室有人管、台台可开机、耗材足量备”。
(二)课表确认与发布:请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课表负责人)于9月11日18:00前完成课表核对,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务处邓怡老师;全校课表将于9月12日18:00正式发布,各学院须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看、打印。
(三)教师教学准备检查:各学院须在开学前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讲义、PPT、教材及线上资源等。每门课程授课教师须提前备好不少于两周的教学内容。
(四)实践教学与安全:各学院须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条件及安全大检查,督促做好实验实训场所的清洁、设备检修、和耗材准备,确保设备运转正常、无安全隐患。
(五)校企(校)共育: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认真做好2023级学生校企(校)共育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备案材料。教务处将于9月25日前在OA系统通报各学院工作落实及备案情况,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六)教材选购:继续实行“线上选书付款+线下集中领取”方式。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通过班会、QQ群、电话等途径提醒学生按时选购,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开学第一周学校将重点检查教材持有情况。
(七)产教融合项目外聘教师:涉及企业方教师授课的产教融合项目,须由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含教师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说明),二级学院组织教师试讲并提出鉴定意见,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相关学院须于9月22日前将本学期教学任务表报送教务处。
(八)新生入学教育及教材选购:各学院应按照学校2025级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特别是专业教育,增强新生对专业认同感和学习兴趣;同时指导学生做好教材选购。
(九)信息化教学保障:信息化中心须于9月12日前完成教学场所网络、多媒体设备、智慧教室及相关设施的巡检和故障排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并组织好新建智慧教室的使用培训。
(十)后勤与环境卫生:基建后勤处须于9月12日前完成教室桌椅、灯具、风扇等设施的检修;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督促各学院做好教室清洁卫生,确保教学环境干净整洁。
三、教学工作检查
教务处、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联合成立校级教学检查组,统筹开展开学教学检查;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书记、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科科长等组成的院级检查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开学教学检查工作。
四、其它工作安排
(一)成绩复核:学生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有异议的,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教学科申请,学院汇总后于9月19日前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考与缓考: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缓考于开学第二周进行,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10月8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三)重修:各学院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管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22〕8号)组织课程重修和考试,第四周启动网上报名与缴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转专业:老生降级转专业于开学第二周受理和审批;2025级新生转专业将于本学期末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在9月13日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全面传达本学期教学任务、课表、实践安排、教风学风要求,确保每位教师(含外聘教师)知悉。
(二)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师应做到“备课充分、课堂充实、考核严格”,学生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作弊”。
(三)各学院应提前安排好教学值周,值周人员须每日巡查教学区域,如实填写《教学值周日志》,及时报告并处理教学异常和突发情况。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