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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6-01-28 浏览数:

 

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函》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学校“2026年安委会全体会议暨今冬明春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规范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填报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以下称“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撰写报告和填报统计表。

(一)学院实训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须按要求高质量完成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信息填报,学院党、政负责人对上报材料的内容与质量、数据真实完整进行审核审查和负责。

(二)报告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实训室,附件1和附件2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性。每一项内容的表中具体说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典型举措、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三)数据统计时间范围是2025年1月至12月。

(四)为确保此次相关材料准时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请各学院于2026年2月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党总支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非校本部可以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件(Excel格式)传邮箱419473542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XX学院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通知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岗、落实到人,覆盖实验室管理、教学、科研等各个环节和所有工作人员,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无盲区。

(二)结合《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教学实验室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应急预案,压实各环节管理责任。假期间对确需使用的实验室(包括科研、社会服务、相关合作等)须向教务处、安全保卫处报备,同时要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对关闭的实验室要断水、断电、断气。

三、专项检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安委会将于本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校区安全(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专此通知。

 

附件:1.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2025年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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