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本学院实践教学条件及师资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2026-2027-1学期教学运行表(格式见附件)。在制定本学期教学运行表时,应注意:
一、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开足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训、实习、教学见习等),不得遗漏;实践教学环节如需在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标注“(校外)”;理实一体(理论)课程占专用周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加上“(理实一体)”,其课时向教学运行科申报。
二、2026-2027-1学期开学学生报到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第1周不安排实践教学专用周。
三、各学院可根据需要,将第20周设置为综合训育周(Z),可开展劳动教育、素质训育、专项技能训练、校赛培训、职业能力培训等内容,具体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安排并编制计划。
四、各学院应根据每门课程的特点和各专业实践教学专用周的总体安排,综合考虑各专业班级课程考试时间(考试专用周Q)。
五、各学院在安排实践教学专用周时,应充分考虑本学院实践教学条件和专业教师数量等,错峰安排同时应避开国庆假期等。
六、各学院应在2026年6月20日前,将审议通过的教学运行表(大二、大三)的电子文档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中,2026级新生教学运行表待新生入学后另行通知。
七、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情况对各学院2026-2027-1学期教学运行表进行校对,校对无误后返回电子版至各学院。各学院以此为准打印纸质版运行表,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清晰可打印的PDF文档)。教学运行表由实践教学科统计汇总,经教务处处领导审批、学校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执行。
八、班级名称(专科、本科、五年制)请与学籍与成绩管理科确认。
九、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实践教学专用周时间的,须由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经教务处分管教学工作的处领导审批后调整。
专此通知
附件:2026-2027-1学期教学运行表(格式)
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