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官网 | 旧版入口
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6-06-06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实训)室和实践教学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领会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将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到位,防止责任逐级弱化,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

二、工作任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及时填报此表由学院存档备查),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安全、压力容器等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同时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杜绝实验(实训)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圆满完成本次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成立院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方案,全面负责本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院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学院存档备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4)要求的内容,及时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提交2025年数据)》(附表3.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附表3.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表3.3)。

(四)及时总结,形成本学院《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

(五)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中《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要求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实验实训室信息(含分级分类)统计表》(附件6)。

(六)及时整改在自查过程中排查的安全隐患,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应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69日前分别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含附表3.1、3.2、3.3,共4个)报送至实践教学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见附件5)于915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如存在截止时间未能完成整改的情况,需在报告中进行特殊说明。另将《实验实训室信息(含分级分类)统计表》(附件6)6月20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

(二)各表格(报告)需以纸质文档(二级学院院长/教学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PDF)传至李文剑QQ

四、其他事项

实验(实训)室安全关乎每一位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和相关材料的报送。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模板)(含附表3.1、3.2、3.3)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模版)

6.实验实训室信息(含分级分类)统计表

7.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6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