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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期末(暑期)实验实训室安全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6-07-23 浏览数: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省教育厅2026年高校实验室安全进校调研(检查)与反馈情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期末(暑期)实验实训室安全与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教学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安全)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暑期实验实训室和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水电安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毒、防污染、危化品安全等),结合学校要求制定实训室相关管理制度(于7月31日前上墙),组织专班编制高质量的实训指导书(含课程标准、教案、实施计划)、实验实训室安全手册等:同时按照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进校调研(检查)组问题反馈,各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并填写《2026年实验实训室信息(含分级分类)统计表》(见附件1),经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小组和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由学院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院长/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7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充分利用暑期安排专人开展仪器设备检修、保养与维护、调试等工作,并做好检修、保养与维护记录。

三、对于具有危化品的学院,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办理未用完危化品的入库交接手续,以及废液的保管和处置工作。暑期应安排专人值守,防止出现危化品安全事故。

四、各学院务必充分利用暑期做好新学期的开学准备,包括实验实训室的清洁卫生、仪器设备的检查、实训实习耗材准备、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和记录等工作,保障新学期的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资料完善。由各学院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的实验实训室、库房、保管室、杂物间等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见附件4)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并高质量完善相关资料(及时更新归档)工作,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2026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台账记录表》,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以及整改责任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的二级学院,应彻底摸清本学院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尤其是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危险爆炸品,逐项列出清单,建立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必须分析未能及时整改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现场采取保护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监控人员等。

六、在暑期如需使用实验实训室和相关场地开展教学或其他工作的,须向教务处和安全保卫处申请报备。

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7月28日前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并在线填写《2026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台账记录表》https://docs.qq.com/sheet/DUkhuUW5Ob0pnSmFI?tab=BB08J2。近期学校领导带队将对各校区实验实训室进行检查(包括相关制度完善与制度上墙)。

专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实验实训室信息(含分级分类)统计表(见在线文档)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教务处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