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第十五条和第八节第六十七条之规定,2015级机电一体化专业1班学生陈磊等50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已超出最长修业年限。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还未达到毕(结)业要求的学生按“退学”处理,注销学籍。学校拟对陈磊等5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现予以公告。
如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进行申诉处理。
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