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学校拟对丹增等9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及情况见附件。
上述92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或原系)多次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无果,在二级学院网站上也进行了公告,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无法将其退学处理告知书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可于2025年7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书面申诉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Danni198475@foxmail.com或送交至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教务处128办公室)。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将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