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学校拟对焦国财等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及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原系部/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拟退学原因 |
1 |
管理系 |
16财务3 |
166303010339 |
焦国财 |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
2 |
经济与管理系 |
17财务2 |
176303010249 |
单孜德吉 |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
3 |
经济与管理系 |
18物流4 |
186309030422 |
段一毫 |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
4 |
经济与管理系 |
18物流4 |
186309030427 |
段涛 |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
5 |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 |
16经管 |
166305050107 |
徐启荐 |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
6 |
数字经济学院 |
22会计2 |
225303020201 |
黄佳佳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 |
因焦国财等6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或原系)多次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无果,无法将其拟退学处理告知书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可于2026年7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书面申诉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Danni198475@foxmail.com或送交至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教务处128办公室)。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将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