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经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反馈信息已发至各系领导、教学干事邮箱。请你们参照意见修改、定稿,于11月15日前将打印稿、电子档交教务处教学科。建议各系将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合稿打印向系内师生公布,编制方式可参考学院省级示范专业。
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