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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科

关于2018-2019-2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训科 时间:2019-03-02 浏览数:

各系(部):

按照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和教学工作安排,为了明确2018-2019-2学期实践教学每阶段工作,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实践教学工作

1、开学实践教学工作要求,具体见《关于2018-2019-2学期开学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在系(部)开学动员会上,务必认真学习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安排。

3、按照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完成系(部)相关文件资料及审批工作。

4、该项工作将做为教学系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顶岗实习

1、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具体文件及附件见教务网站2018年12月4日《关于加强2016级学生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及通知要求进行。

2、系(部)按照上报审批通过的《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强化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3、加强安全教育,各系(部)强化顶岗实习中纪律和安全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好防范措施。

4、教师教育专业集中顶岗实习,要求见教务网站相关通知。

5、2019届(2016级和2014级五年制)《学生分散顶岗实习申请表》、《学生顶岗实习变更单位申请表签章》签章,最迟在3月8日之前完成,过时不再补签。

6、毕业实习考核表,具体要求见教务处128办公室领取处张贴的《毕业实习考核表注意事项》。2019(2016级和2014级五年制)审核盖章按照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通知到每个毕业生,毕业生资料审核(按历年情况为6月15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到教务处132办公室审核。完成后由辅导员和班主任保管。

7、顶岗实习情况检查,系(部)按照相关文件方案进行,并做好相关资料,专人管理备查。

8、该项工作将做为教学系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运行表

1、2018-2019-2学期运行表,已于1月16日发布,见教务QQ群“《(2018-2019-2)学期教学运行表(系部核对填报教务处审核学院审批执行)20190116》”。纸质运行表,已于上学期期末由各系教学干事领取,请及时发到每个教学班级,并进行使用说明。

2、提交2019-2020-1学期老生运行表,拟定于5月完成。提交2019-2020-1学期新生运行表,拟定于下学期开校后完成。

3、运行表一旦制定,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需调整,各系(部)充分调研讨论,作好记录备查,再行纸质申请,系(部)领导初审签字,加盖系(部)公章报教务处领导审核。

4、该项工作将做为教学系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实践教学日常管理

1、各系(部)按照运行表,安排专人登录实训安排登录教务系统。要求实践教学具体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时间安排、具体实践上课地点),必须在提前1周完成。如遇放假,提前完成。具体请参照《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培训-实践部分》PPT。

2、系(部)最迟提前1周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相关实践教学安排。未及时通知,学院将组织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按照《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相关事项的通知》,系(部)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做好《系(部)日常实践教学运行检查表》记录。各系(部)3月3日下班之前,落实系(部)检查表资料管理责任人,并上报实训科谭晓鹏。

4、系(部)和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每个实训班级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教师有事外出,必须安排其他教师替换。否则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指导教师违规期间实践课时不予统计。

5、各系(部)强化实践教学活动中纪律和安全意识,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防范措施。无论实训、实习;学院内、学院外,都应在进行实践教学之前,进行动员,强调纪律和安全。动员结束时,由学生(最好是全部学生)在动员纸质材料上签字确认。涉及到用电、防火、机械操作等方面,如存在隐患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整改,指导教师及时将情况上报系部。系部做好备案,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6、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检查,学院安全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具体要求见学院安全办专项通知。

7、实践课时,本学期仍请每学月填报。表格见教务QQ群文件“《系部( 学月)实践课时统计》”,请严格按照院字[2015]85号文件《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填报。

8、各系(部)派专人领取2019年度实训经费预算复印件,用于实训经费报账使用。

9、该项工作将做为教学系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1、各系(部)组织学习学院《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深刻领会,精心组织。

2、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请各系(部)查阅教务网站转发的技能大赛竞赛相关通知内容。

3、按照文件,团体比赛,需在参赛文件或获奖证书明确“团体”两个字。

4、如组织学生参加,请按照《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参赛方案(参赛项目名称必须与国家、省、市、学院公布名称一致),报相关部门审核以及学院领导审批。

5、将审过的参赛方案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实训科存档备查。同时做为报账审查和奖励依据。

6、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实训科谭晓鹏(教务处132办公室)审核,并请说明技能竞赛院内指导参赛系部、指导教师。凡学生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请将证书原件照片以JPG格式发到邮箱(QQ邮箱:261086238@qq.com)。

7、本年度统计截止时间12月10日按要求,以统计截止时间为准,超过3年未报学生获奖证书,一律不再上报奖励。

8、该项工作将做为教学系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文件和教务网站相关通知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请各系(部)予以重视,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完成,2019届(2016级和2014级五年制)相关检查工作,拟定于2019年5月进行。

3、该项工作将做为教学系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教务处实训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实训科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