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按照《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教字[2012]2号)文件、《关于2018-2019-2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9年做好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一)》,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及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二、前期工作(6月17日止)
各教学系(部)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下两项进行专项检查。
(一)运行表执行情况:
1、教学干事将纸质运行表发到各班;
2、系(部)及时将实训、实习安排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
3、实际教学与运行表一致。如不一致,报教务处审核通过的材料。
(二)日常实践教学检查:
1、系(部)按《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相关事项的通知》进行日常实践教学检查;
2、系(部)掌握各专业实际教学与运行表执行情况;
3、《日常实践教学运行检查表》保存情况。
三、专项检查工作安排(6月20日止)
1、系(部)根据两项检查内容,形成书面自查情况材料;
2、由系(部)《日常实践教学运行检查表》资料管理责任人,负责收集书面自查情况材料、《系(部)日常实践教学运行检查表》等材料。
3、资料管理责任人根据材料规整情况,务必在6月20日前联系教务处实训科谭晓鹏,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
四、专项检查情况公告(6月21日)
教务处实训科将根据本次专项检查情况,于6月21日进行公告。请系(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该项工作将做为教学系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教务处实训科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