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效果,学校决定对在校学生上课教材持有情况进行统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本学期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开设课程的教材持有情况(毕业班学生除外)。
二、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统计。在4月15日前,本学期所有开课主讲教师要利用上课机会在课堂上逐一清点学生持有教材情况,填写学生上课教材持有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提交本教学单位教学科汇总。
2.教学单位核查。各教学单位需组织专门人员对教师提交的教材统计情况进行核查,于4月22日前填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持有教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378164838)。
3.学校组织抽查。学校将组织教务处、质量处、督导室等部门人员到课堂现场进行抽查,对各教学单位提供的教材持有情况统计数据进行核实。
三、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准确统计学生上课拥有教材数据。主讲教师要在课堂上逐一检查、确认,单位领导要深入课堂进行认真核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杜绝由学生班干代为统计。
2.对目前仍无教材的同学,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学生持有教材上课。
附件:
1.教师统计学生持有教材情况一览表
2.学生持有教材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