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结合疫情防控、学生返校情况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19-2020-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课程性质特点,适当调整课程考试(考查)方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创新考核方式,由各系(部)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定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考试组织
本学期期末考试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形式进行。
(一)线上考试
1.线上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确认并经所在系(部)同意,具备进行线上考试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包括老师的线上考试操作能力、学生线上应考的条件、课程有无特殊考试要求等因素。
2.线上考试课程必须保证同一课程同一时间进行。
3.所有课程由开课单位组织考试,选择线上考试平台,教务处推荐使用“学习通”、“云班课”、“QQ课堂”等。
4.试题以主观题为主,可选用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方案(作品)设计、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结合,形成具有课程特色、符合人才培养要求及专业特点的考试方式。
5.公共体育课等实操课程期末考核可以采取录制视频方式进行,如果课程确实无法采用线上考试,可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批准后,延迟到下学期考试。
6.线上考核原则上不改变课程原定的考核方式,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课程考核形式的,由课程开课单位与专业教指委决定后并报教务处备案。
7.考查类课程的考核可参照线上考核方式组织实施。
(二)线下考试
1.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课程可以采用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
2.返校学生原则上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
3.学生既不在校又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课程可申请下学期组织考试,由教研室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时间
1.公共选修、考查课考试在18周(6月26日)结束。
2.系(部)其他课程考试时间
(1)线上考试课程:2020年6月29日-7月3日(第十九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2)线下考试课程:2020年7月6日至9日(第二十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3.各场次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各系(部)原则上按照规定的统一时间安排考试。
系别 |
教室数 |
考室名称 |
电子电气系 |
7 |
A101 |
A102 |
A103 |
B101 |
B102 |
B103 |
B104 |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
11 |
A201 |
A202 |
A203 |
B201 |
B202 |
B203 |
B204 |
B205 |
B206 |
B207 |
B208 |
|
|
|
计算机科学系 |
7 |
A301 |
A302 |
A303 |
B301 |
B302 |
B303 |
B304 |
机械工程系 |
7 |
A401 |
A402 |
A403 |
A501 |
A502 |
A503 |
B401 |
文化传播系 |
4 |
B305 |
B306 |
B307 |
B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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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工程系 |
4 |
B402 |
B403 |
B404 |
B405 |
|
|
|
汽车工程系 |
3 |
B406 |
B407 |
B40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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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 |
4 |
B501 |
B502 |
B503 |
B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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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系(部)线下考务组织及考室分配
(一)考务组织要求。各系(部)要成立考务组织机构,负责考试课程的考务组织工作,保证顺利完成本次考务工作。各系(部)根据教室资源和本部门老师人数合理安排考试时段和监考老师,普通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2人监考,大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3人以上监考。
(二)系(部)考室分配。
四、线下考场设置及监考要求
在疫情防控未解除前,线下考试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考场设置,安排监考。
(一)考场设置
1.按照疫情的防控要求,每个学生横向间隔距离不得少于80厘米。
2.考试过程中要保持教室通风。
(二)监考要求
1.符合防疫要求:师生须全体佩戴口罩。
2.考场活动原则:监考人员一前一后站立,不得在教室随意走动。
3.考场记录:监考人员需做好考场记录,考生签到、考场纪律等记载。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考务工作组,加强线上、线下考试组织和管理,各教研室要组织老师精心设计试题和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确保考试质量。
(二)疫情防控。各系(部)要在遵守学院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确保考试工作各个环节顺利进行,要做好监考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事关疫情的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疫情防控的程序办理。
(三)制定方案。各系(部)要根据各自专业实际情况制订期末考试工作方案,交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四)命题要求。同一培养层次、同一教学大纲、同一年级、同一教材的课程试卷原则上必须统一命题;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五)课程成绩。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出勤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部分学生因网络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导致没有平时成绩的,以期末考试的成绩为成绩(即期末考试成绩既作为平时成绩又作为期末成绩);没有参加期末考试的则申请缓考,在系(部)登记,由系(部)报教务科备案,下学期参加补考。因网络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名单由各系(部)提供;无论何种不及格成绩和缓考申请者,下学期均可参加补考。
(六)严肃考风考纪。各系(部)在考前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考试纪律观念,诚信参考;要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线上监考和监管;要提醒学生不得将考试相关内容上传考试平台以外的网络平台。
(七)各开课单位要妥善保存线上线下考试的试卷和考核方案等材料。
(八)及时做好成绩登录、报送和归档工作。考试结束七日内,任课教师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课程成绩表”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班级所属系(部),班级所属系按专业、班级收齐课程成绩表(一份)报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