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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报送2025-2026-1学期教学运行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5-06-06 浏览数:

 


 

 

二级学院:

2025-2026-1学期学校校历已确定并发布在校园网上,请根据学校审定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2025-2026-1学期教学运行表(附件)并注意以下事宜。

一、各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开足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训、实习、见习等),不得遗漏。按照实践教学环节代码制定运行表,实践教学环节如需在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标注“(校外)”;理实一体(理论)课程占专用周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加上“(理实一体”,其课时向教务管理科申报。

二、各学院根据需要,将第20周设置综合训育周(Z),可开展劳动教育、素质训育、专项技能训练、校赛培训与开展、职业能力培训等内容,具体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安排并编制计划。

三、各学院应根据每门课程的特点和各专业实践教学专用周的总体安排情况,综合考虑各专业班级课程考试时间,编制考试专用周(Q),原则上第十九周为考试专用周

四、各学院在安排实践教学专用周时,应考虑避开国庆假期和错峰设置等。(注:实践教学安排请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指导教师,实习人数在20人及以下的安排1名指导教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至少安排2名指导教师,若指导教师课程较多,可适当增加指导教师人数

五、各学院在制定教学运行表的过程中,二级学院分管实践教学院领导要组织教学科科长、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或实训管理员等认真研讨,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内容和本学院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的教学运行表,并严格执行。教学运行表中的实践教学名称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名称前编码使用规范统一(如C1XXX”),请务必确保所有实践教学课程无错漏。

六、各学院应在2025620日前,将审议通过的教学运行表大二、大三)的电子文档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中2025级新生教学运行表待新生入学后另行通知教学运行表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由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经教务处分管教学工作的处领导审批后调整

七、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情况对各学院2025-2026-1学期教学运行表进行校对,校对无误后返回电子版至各学院。各学院以此为准打印纸质版运行表,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汽车学院、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数字文旅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报送PDF文档)。

八、班级名称(专科、本科、五年制)请与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确认。

专此通知

 

附件:2025-2026-1学期教学运行表(模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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