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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单位遴选和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5-12-25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学校“抓落实 促育人”专项行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4〕22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学校“抓落实 促育”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校企共育岗位实习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规范遴选并报实习单位

(一)遴选单位

各学院要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8-10条之要求认真遴选落实实习单位,使每位学生都有符合要求的岗位参加岗位实习;同时允许学生自行联系符合规定的岗位实习,但须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填写学生自主联系岗位实习审核表),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均须按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4〕84号)进行统一管理。

)资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2025年1230星期1600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单位遴选审核表》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审批。后继纳入常态化管理,有新增加实习单位须按照本次通知要求于每年3月、5月、7月、9月、12月的20日前)及时汇总审核报送

、加强岗位实习(含待实习状态)学生管理和完成备案工作

(一)积极开展访企拓岗

对于无法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二级学院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与企业沟通开拓实习岗位,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指导,帮助学生顺利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落实实习岗位。

(二)未落实实习单位学生的管理

对于尚未找到实习单位的学生,二级学院应即刻通知学生返校,由各学院安排指导教师带队在校内实训室( 工厂)或到学校附近合作企业实习统一纳入工学云系统管理、三方协议待岗位落实签订后再上传系统)学生只有在重新落实实习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开展岗位实习工作。

(三)空档期学生管理

对于即将落实实习单位但目前正处于空档期的学生,若学生希望暂时在家等待应在启动计划20天内落实实习岗位),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同时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明确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二级学院应与家长保持沟通确保家长明确学生的实习安排及安全责任。

(四)学生打卡签到提交相关实习报告

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要学生每天“工学云”管理系统打卡签到,确保学生实习状态可查可控。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工学云管理系统的管理,及时督促指导教师、辅导员管理到位及时处理预警事项督促学生按时签到和提交相关应报告及总结

(五)做好岗位实习(校企共育)学生备案工作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4〕84号)教务在线2025年7月31日关于切实做好2023级学生校企共育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备案通知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岗位实习的备案工作,并及时提交备案材料确保备案信息完整准确。特别提醒:未按规定签订实习三方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管理情况通报

2026年初开始,对各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情况(以工学云统计数据为准并结合日常检查、按时按质按量资料报送、备案工作等情况)在相关工作QQ群或OA系统中进行通报,作为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注:备案工作占比率较大)。

专此通知

 

附件: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6届学生实习单位遴选审核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