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官网 | 旧版入口
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6届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6-01-26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2026届所有班级即将全面进入顶岗实习环节,为确保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安全和实习质量,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川教〔2024〕28号)和学校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2026届学生顶岗实习后继岗位实习、订单班参照执行)组织、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党政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岗位实习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4〕8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应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副院级领导为副组长,实训科长(负责人)、教学科科长、学生科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和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本部门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做好顶岗实习备案工作

各学院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顶岗实习的备案工作,提前准备好备案材料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学生实习数据填报和备案”使用教育部的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学生实习管理模块 (网址:https://zyyxzy.moe.edu.cn,登录右侧“实习管理”模块,以下简称模块)模块功能及使用方法可登录账号后查阅《操作说明》操作过程中有不清楚事宜可在“川职院实习管理上报(教育部)群”咨询(已邀请教育部管理平台谢工入群解答),同时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熟悉程度,适时组织一次模块线上培训。

各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刘勇卫生健康学院-张玉萍教师教育学院-李松裕数字媒体学院-袁小春数字文旅学院-黄灿数字电商产业学院-周建勇智慧物流与供应链学院-何其芮智能制造学院-罗辉智能建造学院-代先星汽车学院-冯大强电子与物联网学院-杨杨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黄爱琳通识教育学院-杨洋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肖星登录账号为以上管理员老师手机号码,密码已发送至手机或联系教务处重置。

二级学院从即日起在模块如实填报学生实习数据和备案。后继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应于10个工作日前在模块进行填报,并及时更新变动(岗位)数据。本次填报需涵盖上学期(校企共育、跟岗实习、订单培养、凉山州支教等)已开始实习且实习持续至下学期(春季学期)结束的学生信息。

1.模块填报:已签订三方协议但涉及省(境)外实习、高风险岗位、加班夜班、节假日上班等特殊情况之一则必须按原流程(含准备资料)报教务处汇总后向省教育厅备案,并选择“已备案”;若无上述特殊情况,则选择“无需备案”。

2.模块填报:学生若未签订三方协议则需要在模块填报中予以情况说明(包括拟签订协议时间),并选择“未备案”,协议签订后,须进入模块上传更新信息,若涉及上述特殊情况之一,按前款要求办理。

三、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使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开展相应工作强化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准确掌握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动态和思想状况

(一)各学院要根据《管理办法》,结合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要求,配齐管理角色和相应权限,明确各顶岗工作职责,及时完善“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相关数据。

各学院有专人负责工学云实习系统管理,负责相关任务的分配、审核,实习工作的日常监控与问题反馈,数据的维护备份等。

各学院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总支副书记作为顶岗实习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与指导教师、辅导员至少每天要进系统查看1次,掌握本学院学生实习、生活情况包括学院对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工作情况掌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学院实训专员、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企业指导教师、企业人事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每学期原则上不少于2次,且需做好记录(表格自制),并汇总存档备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精细化管理,及时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高质量完成指导记录上传、学生情况跟踪、数据填报等相关工作。指导教师指导内容或《岗位实习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上传教师管理-实习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可通过工学云-教师日报中填写联系内容(或上传《岗位实习联系学生情况记录表》附件),并通过工学云-教师周报上传每2周经各学院汇总的《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告表》(命名方式:XX学院第X-X周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告表,须学院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每项岗位实习(计划)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含辅导员)工作总(见管理办法附件4)提交至教师管理-教师总结。《岗位实习指导情况记录表》、《岗位实习联系学生情况记录表》、《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告表资料由各学院保存备查。

学生按学校相关管理要求准时在工学云系统提交报告总结,其中周报、实习总结为必须提交项包括三方协议上传),学生实习总结报告提交至实习后-总结报告,指导教师应及时批阅审核周报、总结与三方协议(注: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总结报告均须在工学云系统实习计划结束前提交)

(六)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等相关文件要求,学生岗位实习需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和备案工作,才能安排学生上岗实习。如学生岗位实习单位发生变更,须督促学生及时(签订新的三方协议)更新工学云系统,学院相关老师、管理员予以审核。

(七)各学院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应及时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启动计划,确保系统中的应实习总人数(以教务系统实际在读人数为准)、免实习人数、绑定人数与上岗人数等数据逻辑一致、形成闭环。

(八)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之规定和评建检查要求,上学期未开展校企共育的学院(专业、班级),须于1月开始(至6月底)安排学生参加顶岗实习。

加强顶岗实习的检查

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实地检查、远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专业(或岗位)对口情况、实习安全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相关检查佐证材料)。并将检查记录巡访截图上传至工学云系统-教师管理-巡访记录。

、认真开展实习管理工作总结

顶岗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本部门顶岗实习包括后继每项岗位实习计划结束)工作总结,妥善保存顶岗实习管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顶岗实习实施方案、顶岗实习具体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实习周记、顶岗实习考核表、岗位实习检查记录、学生与教师提交的相关报告、各类工作总结、筛选实习单位、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存档备查。

学校将各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并作为顶岗实习管理课时核定和划拨的重要依据。教务处、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安全保卫处、纪委办将加强各学院实习管理工作的督查,定期发布实习管理通报,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教学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专此通知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61月22